
一名驾驶汽车撞伤一名年轻女孩,造成她受伤并损坏她的电动滑板车的人,被要求赔偿她的监护人20,000迪拉姆。
据当地媒体机构《阿联酋时报》报道,女孩的父亲提起诉讼,要求赔偿45,000迪拉姆,以赔偿其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以及损坏她的滑板车。
他声称被告在人行横道附近未能减速,导致碰撞,其行为疏忽大意且鲁莽。
法院文件显示,被告在之前与该事件相关的刑事案件中被定罪。原告用那份判决书的副本以及确认刑事案件中没有提起上诉来支持他的主张。
被告表示,应基于程序性理由拒绝索赔。他说,这个问题属于保险纠纷,因为索赔是基于汽车保险单。他还要求将保险公司加入案件。
然而,阿勒 Ain 民商事和行政索赔法院强调,被告因疏忽导致女孩身体安全受到威胁和财产损坏已被定罪。法院发现民事责任的所有要素——过错、损害和因果关系都清晰存在。
裁决声明:“原告女儿所受的伤害和她电动滑板车的损毁构成了实质性损害,除此之外,该事件还造成了恐惧和焦虑等情感上的痛苦。”
在审查情况后,法院判定20,000迪拉姆是适当的赔偿金额,以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