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在设定租金后,房东能否收取地下停车位的额外费用?

KT读者想知道,房东是否合法地收取之前免费提供给他的/她的便利设施的新的费用?



问题:目前我住在迪拜的一个两居室公寓里,我的租赁合同即将到期。虽然租金增长与官方租金指数相一致,但我的经纪人告诉我,房东现在计划对地下停车位收取额外费用,而这个停车位之前是免费提供的。房东对之前免费提供的便利设施引入新的收费是否合法?我有哪些法律选择?

回答:在迪拜,如停车位之类的建筑便利设施通常被视为租赁协议的一部分,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租户无需为使用这些设施支付额外费用。

这一点在2007年第26号法律《规范迪拜地区房东与租户关系法》的第11条中有明确说明:“除非另有约定,租金应包括使用房地产设施的费用,如游泳池、游乐场、健身房、健康俱乐部、停车场和其他设施。”

在续签租赁合同时,房东和租户可以讨论和修改拟续签的租赁合同的条款,包括租金。如果房东和租户对续签条款存在分歧,迪拜租赁纠纷中心(RDC)将作为解决纠纷的裁决机构。

这是根据2008年第33号法律《修正迪拜酋长国2007年第26号法律规范房东与租户关系法》的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的。

当涉及租赁续签时,房东和租户都有权协商并提议更改租赁条款,包括租金金额。然而,如果对拟议的更改未能达成一致,该事项可以提交迪拜租赁纠纷中心(RDC)解决。

此外,如果任何一方希望更改租赁合同的条款,他们必须在租赁到期前至少提供90天通知,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这是根据2008年第33号法律《修正迪拜酋长国2007年第26号法律规范房东与租户关系法》的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的,该法律指出:

“第13条
为续签租赁合同的目的,房东和租户可以在租赁合同到期前,修改其任何条款或重新考虑增加或减少租金。如果房东和租户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庭可以确定合理的租金,考虑本法律第(9)条规定的标准。”

“第14条
除非租赁合同的双方另有约定,如果任何一方希望根据本法律第(13)条修改其任何条款,该方必须在该租赁合同到期前至少九十(90)天通知另一方。”

总之,房东不应对你之前包含在租金中的便利设施收取额外费用。你可以正式通知房东你的法律权利。如果房东坚持收取额外费用,你可以向迪拜租赁纠纷中心提出投诉。

(Ashish Mehta是Ashish Mehta & Associates的创始人兼管理合伙人。他在迪拜、英国和印度都有资格执业。他的公司详细信息请访问:www.amalawyers.com。读者可以通过news@khaleejtimes.com发送问题,或邮寄至Khaleej Times,PO Box 11243,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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