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简化外国常驻机构的公司税务流程

阿联酋财政部于周一宣布了一系列针对成立税务集团企业的行政减免和解释…



阿联酋财政部于周一宣布了一系列针对组建税务集团企业的行政减免和说明。

修订后的规定简化了对被视为阿联酋居民的外国法人以及虽在阿联酋设立但实际管理和控制在外阿联酋的法人所施加的要求,通过便利证明他们不是另一司法管辖区税务居民的合规程序。

修订案明确了税务集团必须按照公平交易原则计算其成员之一应纳税收入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税务集团获得可享受外国税收抵免的收入,则不需要计算此类收入。此外,拥有预分组税收损失的税务集团可以选择放弃这些损失,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并减轻公司税制度下的合规负担。

“这些修订提供了重要的说明和行政减免,旨在加强合规性并加强阿联酋作为领先全球商业目的地的地位,”该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修订后的部长决定适用于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的税期,并为享受参与免税和外国常设机构免税的企业提供了清晰和行政减免。

在参与免税方面,更新后的决定确保在符合集团减免或商业重组减免的情况下进行的所有权转让所涉及的收入不会受到双重征税,即使在适用追回条款的情况下也是如此。

此外,参与免税的资产测试(根据第23(2)(d)条)仅适用于关联方,简化了投资于基金和类似结构的企业合规性。

修订案还就税务集团内部或外部参与所发生的税收损失的调整提供了指导,以及对清算损失的处理的明确。

此外,该决定明确指出,其资产和负债转移至公司的外国常设机构只有在参与利润完全抵消常设机构的累计税收损失之后,才能享受参与免税,使其处理与其他参与一致,并增强公司税制度的公平性。

财政部副部长尤尼斯·哈吉·阿尔·科里说:“这些修订重申了阿联酋致力于增强动态和投资者友好的税收环境,简化合规性,并增加增长机会。这种方法加强了阿联酋作为领先全球商业和投资枢纽的地位。”

*本资料来自Khleej Times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