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工作:员工如果在入职一周内被解雇,可以要求赔偿吗?

KT读者想知道,在离职后一周内是否可以提出索赔,公司以重组问题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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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问题:** 我最近换了一份工作,加入了迪拜大陆的一家新公司。但我在加入公司一周后被解雇,理由是公司重组。我感到很困惑,因为之前的公司由于两家公司都是竞争对手而没有招聘。我能将这家新公司告上法庭并提起诉讼吗?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权利是什么?

回答:

**回答:** 在阿联酋,雇主可以在试用期内向雇员发出14天的通知来解雇雇员。这符合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关于规范雇佣关系的第1条规定:“雇主可以从服务开始之日起最多试用六个月的期限雇佣雇员。雇主可以在试用期内通过给予雇员十四天的书面通知来解雇雇员。”

如果雇主或雇员没有遵守与终止雇佣合同相关的雇佣法中规定的通知期,违反该法律规定的任何一方可能需要向另一方赔偿。

**(以下内容用红色标记**)

这符合《雇佣法》第9条第5款的规定,该款规定:“如果任何一方未遵守本条的规定终止雇佣合同,他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雇员应得通知期工资的赔偿,或其剩余部分。”

此外,如果雇员不同意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终止雇佣关系,则他/她有权要求赔偿非法解雇。雇主在重组过程中作为与雇员的关系的一部分终止雇佣关系可能被视为非法解雇。

在这方面,可以参考阿联酋《雇佣法》第47条的规定。内容如下:

1. 如果雇员向部里提交了严重的投诉或对雇主提起了经证明有效的诉讼,则雇主解雇雇员的行为是任意的。

2. 如果根据上述第1款的规定发现解雇是任意的,雇主应向雇员支付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估计的公平赔偿。

3. 赔偿金额应根据工作的类型、雇员遭受的损害程度以及他的服务期限来确定。在任何情况下,赔偿金额均不得超过根据雇员最后收到的工资计算的雇员三个月的工资。

4. 上款第2款的规定不影响雇员根据本规定获得的通知工资和离职工资的权利。”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雇主可以在试用期内通过提供规定的通知期和有效理由来解雇你。由于你是在仅通知期七天后被解雇的,你可以向人力资源和酋长国部提出申请,要求雇主赔偿未向你提供而终止雇佣合同的通知期剩余七天的赔偿。

此外,如果你觉得你的雇佣关系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被终止,你可以以非法终止为由,要求雇主赔偿最多三个月的工资。

*本资料来自Khleej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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