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最近辞职了。我有一些未还的贷款和信用卡账单。我的银行能否从我的离职福利中追讨这些债务?
回答:
在阿联酋,贷款机构提供给借款人的个人贷款可能属于阿联酋中央银行第3692/2012号通知的条款,该通知涉及由阿联酋银行协会起草和批准的通用条款和贷款协议文本。当个人贷款授予借款人时,贷款机构将与借款人签订个人贷款协议。
贷款机构和借款人之间的个人贷款协议可能包括一条条款,规定该借款人的工资和离职福利应存入贷款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这符合阿联酋中央银行批准的个人贷款协议格式中的第2(1)条。
“第2条 – 保证金和文件。
作为支付贷款利息、佣金、费用以及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其他任何金额的担保和保障,借款人承诺并承担以下义务:
1. 根据借款人雇主出具的证明,雇主承诺在整个贷款期间将借款人的月工资和离职福利转入银行。”
此外,如果贷款机构认为某个事件(可能是终止雇佣关系)可能导致借款人无法偿还个人贷款,贷款机构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个人贷款的未偿还余额。这是根据阿联酋中央银行批准的个人贷款协议格式第4(6)条,该条规定:“在以下列出的任何事件发生时,贷款到期,所有分期付款、利息以及任何其他费用和支出应立即到期并支付,无需发出任何通知或法院判决,且不影响银行根据本协议或法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6. 如果银行注意到存在可能导致借款人及其/或任何担保人(根据中央银行现行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无法履行其对银行的义务的依据。”
根据阿联酋中央银行关于个人贷款协议的上述指南,在您终止雇佣关系的情况下,一旦您的离职福利存入与您有未偿还个人贷款的贷款机构的银行账户,贷款机构可能不允许从该账户提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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