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试用期内的员工离职时,是否需要支付签证费用和招聘成本?

KT读者正在寻求澄清,他/她是否允许在试用期辞职,并希望了解此过程中的法律步骤。



问题:
我目前在迪拜的一家大陆公司工作,还在试用期。我正在考虑辞职,并想了解法律程序。我在试用期可以辞职吗?公司会要求我支付签证费用或其他招聘费用吗?

回答:
在阿联酋,员工在试用期可以辞职,但根据其具体情况,有一些规则适用。如果员工希望辞职并加入新雇主,他/她必须向当前雇主提供一个月的通知期。新雇主必须补偿当前雇主的招聘和雇佣费用。

这是根据2021年第33号联邦条例法规第9条(3)的规定,该法规规定:“在试用期期间,打算在阿联酋加入另一雇主的员工,应至少在拟终止合同日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当前雇主,除非另有约定,新雇主应补偿第一雇主招聘或合同费用。”

然而,如果您打算辞职并离开阿联酋,程序略有不同。您必须向当前雇主提供14天的通知期。您在离开阿联酋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在阿联酋就业。如果您在离开后三个月内返回阿联酋并接受新的工作,您的雇主必须补偿您之前雇主的招聘费用。

这是根据就业法第9条(4)的规定,该规定指出:“希望在与阿联酋的试用期合同期间终止劳动合同以离开阿联酋的外籍员工,应至少在确定的终止合同日期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其雇主。如果员工希望在离开后三个月内返回阿联酋并获得新的工作许可,新雇主应支付上述第(3)款规定的赔偿,除非员工和原雇主另有约定。”

如果员工不遵守与就业合同终止相关的就业法中提到的通知期,违反此类法律规定的任何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赔偿。这是根据就业法第9条(5)的规定,该规定指出:“如果任何一方未遵守本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他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员工应得通知期工资的赔偿,或其剩余部分。”

此外,如果员工未能遵守就业法第9条中提到的通知期要求,该员工可能在一年的时间内不会获得新的工作许可(通常称为就业禁令)。这是根据就业法第9条(6)的规定,该规定指出:“未遵守本条款规定离开阿联酋的外籍员工,自其离开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获得在阿联酋工作的签证。”

此外,如果员工不符合关于试用期辞职的指导方针,如果该员工被人力资源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部(Mohre)归类为有技能或专业人士,并由家庭成员担保,或持有金色签证居留权,则可以免除一年的就业禁令。这是根据2022年内阁决议第1号关于实施就业法的第11条的规定。

“根据条例第9条(4)和(6)的规定,在以下规则下,部可以免除某些工人不发放工作许可的禁令:

1. 工人有必需的技能、专业或知识。
2. 工人的居留签证由其家庭成员担保。
3. 工人是金色签证持有者。
4. 根据部长的决议,根据内阁批准的工人分类,确定的国家劳动力市场需要的任何专业类别。”

在阿联酋,雇主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员工收取招聘和/或签证费用。这是根据就业法第6条(4)的规定,该规定指出:“雇主被禁止向工人收取招聘和就业的费用或从其处收取,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您可以在试用期辞职,只要您根据您的情况遵守适用的通知要求。然而,重要的是要注意,您的当前雇主可能不会要求支付签证或招聘费用,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如有需要,您可以联系MoHRE以获得进一步的帮助或澄清。

(Ashish Mehta是Ashish Mehta & Associates的创始人兼管理合伙人。他在迪拜、英国和印度都有资格执业。他的公司详细信息请访问:www.amalawyers.com。读者可以通过news@khaleejtimes.com发送问题,或将其发送至Khaleej Times,PO Box 11243,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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